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10
附件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利条件专项论证审查要点

1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基本分类 按建筑物用途,对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大型公共建筑按表1-1确定分类.

表1-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建筑按用途分类 类别 建筑物用途 冷热源利用特点 A 写字楼、办公建筑、交通建筑 空调系统,且日部分时段应用 文化、体育建筑 空调系统,且日少部分时段负荷最大、间有少量卫生热水 商业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 空调系统,间有少量卫生热水 医疗建筑、旅馆建筑 空调系统+卫生热水系统,24h应用 B 学校建筑(采用房间空调器) 空调系统+卫生热水系统,均定时段应用

2 编制依据 2.1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36-2012;

2.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GB 50189-2015;

2.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2.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2014;

2.5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2013 ;

2.6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2005(2009年版);

2.7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 50-052-2016;

2.8 《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设计标准》DBJ 50-115-2010;

2.9 《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适应性评估标准》DBJ50-117-2010;

2.10《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技术规程》DBJ50-199-2014;

2.11《"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

2.1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科〔2016〕53号;

2.1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

3 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的认定 3.1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7.1.1(2)条中"公共建筑冷热源来自区域集中供冷供热能源站",包括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冷热源站、燃气冷热电联供冷热源站和工业余热利用冷热源站. 3.2 采用单一类型可再生能源进行供冷供热的公共建筑项目,应用比例满足表3.2-1中要求,则完全认定项目符合DBJ50-052-2016第7.1.1条的要求. 表3.2-1采用单一类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完全认定条件 建筑类别 可再生能源应用类型 应用负荷占总负荷的比例 全部 地表水水源热泵 空调系统:≥50%(以全年计);

卫生热水:≥80%(以全年计) 全部 地埋管地源热泵 空调系统:≥50%(以冬季供热计);

卫生热水:≥80%(以全年计) 全部 空气源热泵[风冷热泵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或板管蒸发式冷凝热泵(含热源塔热泵)机组] 空调系统:≥50%(以冬季供热计);

卫生热水:≥80%(以全年计) B类 热泵热水机或采用太阳能光热+热泵热水机 卫生热水:100%(以全年计) 全部 太阳能光伏 用电量:≥3%(以全年计) 3.3 对于符合第3.1和3.2条规定的公共建筑项目,当采用房间空调器时,房间空调器的能效等级应不低于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的1级规定. 3.4 对于符合以上规定的公共建筑项目,无须进行专项论证.应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可再生能源应用设计方案》(编制要求参见附录1),作为技术支撑文件提交审查,并在后续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中予以实施.

4 项目采用复合类型符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要求的认定 4.1 当项目采用单一类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能满足第3.1~3.3条要求时,应采用复合类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4.2 对于采用复合类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公共建筑项目,按表4.2-1进行评分,总分值≥10分时,则完全认定项目符合DBJ50-052-2016第7.1.1条的要求. 表4.2-1采用复合类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评分规则 可再生能源应用类型及其负荷比例 分值 地表水(江、河水或湖、库水)热泵提供全年空调负荷的比例 Rsy 20% ≤R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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