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10
隆昌县卫生局文件 隆卫发〔2013〕262号隆昌县卫生局关于印发《隆昌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内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内卫办发〔2013〕2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现将《隆昌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隆昌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隆昌县卫生局 2013年8月13日 隆昌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印发 附: 隆昌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内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内卫办发〔2013〕2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卫生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排除消防安全隐患,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在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改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隆昌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局长徐晶任组长,副局长陈彬、颜家莉、县疾控中心副主任陈列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下,各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全面做好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排查范围

1、各医疗卫生单位、办公、仓储、配套用房,重点为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办公楼、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

2、正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施工现场,危旧建筑.

3、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藏室、实验室、药房、药库.

4、供氧中心、氧气瓶存放库房、放射源存放场所.

5、供电供水供热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电梯等设施设备.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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