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09
南京医科大学三级安全保卫责任书 (各二级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对文本进行修改)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二级单位安全保卫责任书》内容要求,结合我校安全保卫相关规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级单位需要与下属三级单位(科室、学系或教研室、中心、实验室、生产单位、合同单位等)负责人签订三级安全保卫责任书.

三级单位安全保卫责任是:

一、对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决定和规章制度负责具体实施,对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目标,同教学、科研、科技开发、行政管理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类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对重点、要害部位落实防范措施,并组织值班看守,确保安全.

三、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易燃易爆危险品、重要化学用品的防范工作;

采取措施,确保本单位安全.

四、经常对本单位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督促他们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有轻微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及时梳理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情况,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加强对外来工作、学习人员或单位的教育、管理,并签订安全保卫合同书,严格执行.

六、对发生的各种案件和事故,要立即报告,保护好现场,组织人员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一份存三级单位,一份存二级单位,一份送保卫处备案. 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章): 三级单位(部门)责任人(签章): 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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