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09
内部明电发往 见报头 签发人 谷办才 等级 特急 佛工商明电[2007]15号 抄送 转发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工商局: 现将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工商明电〔2007〕3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排查摸底,掌握情况 各区工商局要迅速组织对本辖区旧货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基本情况.一方面,对现有旧货经营主体登记资料进行核查;

另一方面,实地到社区、学校、机关附近,城乡接合部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区巡查,掌握未登记旧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情况.各区要在排查基础上认真填报省局《通知》中旧货市场、废旧物品收购主体情况统计表,并于4月13日前报市局市场合同科.

二、突出重点,清理整顿 各区工商局要根据排查掌握的情况,在4月中旬至6月中旬期间,集中两个月的时间,联合公安部门重点对旧货交易(特别是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

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对经批准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要教育经营者不销售来历不明、没有票证的旧自行车,市场开办者或经营者要建立进销货台帐.工商部门要加强准入、交易和退出全过程的监管.整顿中发现涉嫌违反刑事、治安法律法规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规范经营,长效监管 各区工商局要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推进旧货(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守法经营.要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守法程度、商业信用、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指标的综合情况,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和旧货企业进行严格监管;

对信用好的市场和旧货企业,建立信用激励机制,除专项检查和举报外免于日常检查,公开良好信用记录,在服务方面可以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

对失信或严重失信的市场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公开违法记录;

对进入"黑名单"的,坚决取缔、及时曝光.

四、总结经验,报送信息 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工商局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工作情况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于7月5日前将辖区工商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和省局《通知》所附《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统计表》报市局市场合同科(电子文档报至内网/市场合同科/自行车问题专项行动文件夹)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内部明电发往 见报头 签发人 彭海斌 等级 粤工商明电[2007]34号 抄送 国家工商总局 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治理自行车 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明电〔200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调查辖区旧货市场、废旧物品收购市场主体情况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局要迅速组织对本辖区旧货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基本情况,认真填报旧货市场、废旧物品收购主体情况统计表,并于4月20日前报省局市场合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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