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07-09
鹿寨县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及时有效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鹿寨县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1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9〕1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19〕68号)等.

(三)适用范围 本县辖区内发生污染天气时的预警及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100的污染天气.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污染天气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科学预警,分级响应.加强鹿寨县大气污染源监控,强化气象部门的技术支持,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

建立分级预警、及时响应的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根据污染天气应对预警的不同等级,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工作,迅速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统一指挥.启动区域应急联动预警后,鹿寨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各有关部门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区域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各部门工作.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发布公开制度,主动公布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意识.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五)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鹿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之一,是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的下级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鹿寨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成立鹿寨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鹿寨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气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电网鹿寨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人民政府、鹿寨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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