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09 |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联系
电话:0535―3301528.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时,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5―3301528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市商务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考核科负责对市商务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市商务局窗口
电话:0535―3301528 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考核科:0535―3226666 电子
邮箱: 信箱: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邮编:265100
(二)行政复议 海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11楼1119号房间,联系
电话:0535-3306689
四、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