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7-09
关于落实食盐安全责任书 签订的工作方案 各局(分局): 根据《转发的通知》(潮盐政〔2016〕65号)精神,结合9月9日会议要求,我局决定由盐政法规科、计划管理科以及三个直属局为主要执行部门,全面落实《食盐安全责任书》(下称:责任书)的签订和建立食盐用户档案资料库工作.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安排 成立食盐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旭彬 副组长:林振松、刘金红 成员:刘坤茂、洪悦波、梁烁 工作小组设办公室(靠挂盐政法规科)主任由林振松兼任,成员洪少明、刘湘萍. 各局小组工作人员由各局抽调人员组成.

二、工作重点 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分为、"公共食堂类"、"餐饮类" "生产用盐单位"三个项目,以先大后小、先易后难为原则,逐项推进逐家落实,确保在11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公共食盐单位的签订工作.

(一)、公共食堂类 公共食堂责任书的签订为工作开展的第一序列,以"大中院校―中小学、幼儿园―企事业单位"为顺序工作推进.

(二)、餐饮类 餐饮行业责任书的签订为工作开展的第二序列,以"配餐公司(包括原食盐经销商)―酒楼―餐厅"为为顺序工作推进.其中,在"酒楼"事项中需优先签订大型餐饮及连锁餐饮.

(三)、生产用盐单位 生产用盐单位责任书的签订为工作开展的第三序列,各单位应按辖区内主副食品加工企业情况,抓紧落实责任书签订. 各单位在推进工作中,可视自身片区情况进行调整.

三、工作安排 盐政法规科、计划管理科配合各局按照责任分工,盐政法规科负责食盐安全责任书签订的督办,计划管理科负责食盐直达配送的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第一小组:组长:洪悦波,成员:杨毅彬、陈浩生、吴奇鸿、陈滋、吕雄伟、杜旭芬.杨毅彬负责湘桥片区用盐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书签订,洪悦波负责配送工作. 第二小组:组长:梁烁,成员:洪悦峰、张汉森、陈旭文、周海平、刘金卫、陈友铨.洪悦峰负责潮安片区用盐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书签订,梁 烁负责配送工作. 第三小组:组长:刘坤茂,成员:黄顺孝、汪耀明、林吉义、蔡吟辉、林吉荣、郑国俊.由刘坤负责饶平片区用盐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书签订和配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按照省局要求,各局需在11月25日前完成对所在片区用盐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书签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需全力以赴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一)各局领导要高度重视,保证工作人员到位,同时做好信息报送的工作.

(二)在责任书签订的过程中如有阻滞的情况,应及时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联系、沟通、协调,确保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在做好责任书签订工作的同时,须做好食盐用户档案资料的登记、录入工作.

(四)市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派员进行督查,确保盐改过渡期各项工作的落实. 潮州市盐务局 2016年9月10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