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9 |
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下一段管道的试压,或者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旱厕、化粪池等)处理后用于当地农田灌溉,不外排.地面径流冲刷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至沿线小河或沟渠中.项目施工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严格限制在管道作业带范围内,项目施工期固废合理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管理底图》相关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连云港2017年环境质量公报,2017年连云港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国省考断面地表水优Ⅲ比例、劣Ⅴ类比例均满足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要求.市区地下水各指标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水质标准》Ⅴ类标准要求. 市区(不含赣榆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289天,占全年总有效天数(365天)的79.2%.空气质量超标天数共76天,其中轻度污染62天,中度污染12天,重度污染2天.市区(不含赣榆区)空气中SO2年平均浓度为18ug/m3,比2016年降低28.0%,NO2为33ug/m3,比2016年上升10.0%,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75ug/m3,比2016年降低13.8%,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45ug/m3,比2013年、2016年分别降低32.8%、2.2%,完成上级下达的下降目标,但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浓度为1.5ug/m3,O3 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3ug/m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全市国家网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评价等级为清洁,全市农村土壤环境总体良好. 全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均符合国家要求.其中市区(不含赣榆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2.7分贝,较去年下降0.3分贝.市区(不含赣榆区)除个别1类区、2类区和4类区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出现超标外,其它各功能区噪声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要求.全市城区交通噪声平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昼间四类区标准,其中市区(不含赣榆区)20条主要道路的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6.3分贝,比去年下降1.4分贝.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2.07,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近年来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依然保持良好状态. 根据本报告分析表明:①施工期:项目对沿线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间,表现为施工临时占地等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将对管道沿线进行压实、覆土等,各路段恢复原貌,因此,项目建设对区域的植被影响不大.②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与车辆尾气以及焊接和防腐废气.通过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等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机械尾气、焊接烟尘及防腐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量较小,且施工现场均在野外,有利于空气的扩散,同时施工废气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因此对局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轻.③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直接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下一段管道的试压,或者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旱厕、化粪池等)处理后用于当地农田,不外排.灌溉地面径流冲刷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至沿线小河或沟渠中.项目施工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③施工机械噪声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因此,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对主要噪声设备实行限时作业,原则上夜间(晚22点到次日早晨6点)禁止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应注意加强管理,采取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可能减小影响范围.④施工建筑垃圾优先资源化处理,不能资源化利用的,应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点堆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⑤施工期石块、杂草、树木、农作物等清场废物,运往连云港市指定地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