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9-07-09
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怀科发〔2017〕12号 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 支持资金实施细则及怀柔区促进纳米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及《怀柔区促进纳米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已经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会签通过,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 2.怀柔区促进纳米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 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17年11月24日 (联系人:苟幸男;

联系

电话:69697671) 附件1 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 支持资金实施细则 依据《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怀政发〔2016〕15号)文件精神,为加速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怀柔科学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享受专项资金政策支持的在怀设立或建设实施的企业(项目)或经济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怀柔区功能定位;

2.符合国家、北京市、怀柔区产业政策要求;

3.项目实施符合怀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城规划;

4.符合怀柔区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相关指标要求;

5.在怀柔区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统计登记等手续;

6.新引进项目符合怀柔区项目准入标准. 7.申报主体财务管理要规范,申报项目涉及发票的应提供正规发票,如企业提供假发票,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企业连续三年申报资格. 8.僵尸企业、经营不善企业及已列入怀柔区退出转移、散乱污企业名录的企业,不能申报享受该专项资金政策支持.

(二)申报具体要求 1.孵化器(加速器)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2)负责人及管理团队应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创新意识;

(3)具备聚集科技资源的能力,与高校院所或企业等机构在科技条件资源方面建立密切合作关系;

(4)拥有科技条件、技术转移、专业融投资、专业咨询、市场推广等方面专业服务能力;

(5)有优化的收入结构,物业租金和管理等费用不得高于本地区同类物业费用的平均水平;

(6)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占2/3以上;

(7)正在孵化科技企业达到20家(含)以上,建立落实在孵企业毕业和淘汰机制,在孵企业孵化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8)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并至少连续2年按要求向区科委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2.在孵企业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场地内;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能够按要求向孵化机构上报统计报表;

(3)企业有稳定的技术和经营团队,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或管理人员;

(4)孵化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3.众创空间申报要求: (1)众创空间的发起者和运营者,要具备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可以是法人或其它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服务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人员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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