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7-09
安组字〔2017〕10号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转发《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 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中省驻安单位党委: 省委组织部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了《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这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重要措施,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提高全省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陕组发〔2016〕33号)精神,现将《规程》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规程》的学习、宣传和实施.要分级分类抓好《规程》的培训,2017年2月底前覆盖到所有基层党支部,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工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掌握文件精神,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同志要精通和掌握各项政策规定,培养一批熟知政策、熟悉流程、精通发展党员业务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情况于2017年3月上旬报市委组织部.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7日 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编制)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一、递交和接收入党申请书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由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审看递交程序.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一般人员申请入党,主要向这两个地方的党组织提出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审看入党申请书.主要审看入党申请人的年龄、国籍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

入党申请书基本格式是否规范(参考模板1―1);

入党申请书是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入党,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入党申请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4)入党申请人是否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以及签署日期是否与递交申请书日期基本一致. 3.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经审核符合以上接收条件的,党支部应及时向入党申请人书面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参考模板1―2). 4.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党支部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后,必须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发展党员后续的相关资料按时统一装入党员个人档案(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具体要求见本规程第二十五条).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1.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并审核合格后,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应当在1个月内一起同入党申请人谈话(高等学校入党积极分子较多的单位,经党委同意,可以以集体谈话形式开展谈话),对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及思想作进一步了解.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记录谈话情况.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应做好谈话记录.谈话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写明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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