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7-09

3 总则 3.0.1 为在大中型水电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建设中,防止安全事故与职业性危害的发生,实施安全生产,设置标准明确、技术可行、经济实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特制定本标准. 3.0.2 大中型水电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均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在建设中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0.3 水电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各尽其责,共同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工作. 3.0.4 本标准未明确规定的,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4 基本规定 4.1 施工现场 4.1.1 施工区域宜按规划设计和实际需要采用封闭措施,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应实行封闭. 4.1.2 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和使用其它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4.1.3 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 4.1.4 施工现场的洞(孔)、井、坑、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4.1.5 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应平整牢固,设备材料存放整齐稳固,周围通道畅通,且宽度宜不小于1m. 4.1.6 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设置合理,沟、管、网排水畅通. 4.1.7 接送上下班人员宜选用客车,若采用载重汽车载人,必须取得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的许可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1.8 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采用大功率、高效能灯具.

2 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应设有路灯.

3 在高温、潮湿、易于导电触电的作业场所(如洞室、闸门井、蜗壳、压力钢管等处)使用照明灯具地面高度低于2.2m时,其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 照明灯具与导线的绝缘应符合有关规定. 4.1.9 施工区域、作业区及建筑物,应执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设置必备的消防水管、消防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2 作业面 4.2.1 高处作业面(如坝顶、屋顶、原料平台、工作平台等)的临空边沿,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4.2.2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栏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材料要求: 1) 钢管横杆及立柱均采用φ≥30mm,壁厚≥2mm的钢管,以扣件或焊接固定;

2) 钢筋横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20mm,宜采用焊接连接;

3) 原木横杆梢径不应小于7c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cm,用不小于12号镀锌铁丝绑扎固定;

4)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c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cm,用不小于12号镀锌铁丝绑扎,至少3圈,不得有脱滑现象.

2 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3m.坡度大于25°时,防护栏应加高至1.5m.

3 长度小于10m的防护栏杆,两端应设有斜杆.长度大于10m的防护栏杆,每10m段至少应设置一对斜杆.斜杆材料尺寸与横杆相同,并与立柱、横杆焊接或绑扎牢固.

4 栏杆立柱间距不宜大于2m.若栏杆长度大于2m,必须加设立柱.

5 栏杆立柱固定要求: 1) 在泥石地面固定时,宜打入地面0.5m~0.7m,离坡坎边口的距离应不小于0.5m. 2) 在坚固的混凝土面等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栏杆柱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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