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09
暨研〔2018〕26号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改革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各校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暨南大学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改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2018年5月25日 暨南大学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改革办法 (试行) 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为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在我校 双一流 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促进我校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博士后招收条件 第一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第二条 人文社科类博士原则上至少发表1篇A类论文(署名第一作者或导师第

一、博士第二作者);

自然科学类博士至少发表1篇A1类Ⅱ区以上论文(署名第一作者).以上论文的发表均需提供暨南大学图书馆开具的论文期刊检索证明. 第三条 外籍博士后须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排名以当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为准)获得博士学位.

第二章 博士后的薪酬与待遇 第四条 基本工资分递进式Ⅰ、Ⅱ、Ⅲ三个层级. Ⅰ级20万元/年,Ⅱ级25万元/年,Ⅲ级35万元/年.各层级对应的科研要求如下表所示. 基本工资层级与科研要求对照表 层级及要求 学科类别 Ⅰ级 Ⅱ级 Ⅲ级20万元/年25万元/年35万元/年 人文社科 在A3类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 在A2类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A3类期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 在A1类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 自然科学 在A1类JCR-Ⅱ区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A2类至少发表2篇论文 在A1类JCR-Ⅱ区期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 在A1类JCR-Ⅰ区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 备注:博士后主持以暨南大学为第一单位的省部级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可抵算论文:人文社科类1个项目抵算1篇A3类期刊论文,自然科学类1个项目抵算1篇A1类JCR-Ⅱ区期刊论文. 第五条 博士后在站时间为两至三年,两年期满即可出站.博士后因科研工作需要延期至第三年的,需提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经合作导师及其团队、流动站同意后,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 第六条 2018年5月1日起进站的博士后,以20万元/年为基数,发放工资两年.达到Ⅱ级或Ⅲ级科研要求,按相应层次工资发放,并自进站之日开始计算补发相应层级工资两年. 第七条 博士后第三年的工资,由学校按照博士后相应层级标准按月支付50%,博士后合作导师及其团队支付50%.延期第三年期间,博士后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可补发自进站之日起对应层级工资差额. 第八条 新进站博士后档案到校后,统一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申请住房补贴.外籍博士后住房由总务后勤管理处负责、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协助解决.学校协助解决博士后子女入学. 第九条 达到Ⅲ级要求的博士后,经个人申请、学校科研教学人员聘任程序通过,可以优先留校工作. 第十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报副高、正高职称,指标单列.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