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9-14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6〕126号 关于东营华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油泥砂焚烧处置、利用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东营华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营华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油泥砂焚烧处置、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6年第10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东营区南二路1502号,胜利发电厂西、华新能源厂区南侧.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油泥砂焚烧锅炉房内新建1台20t/h循流化床油泥砂专用焚烧炉,设计处理油泥砂5万t/a,新建烟气处理系统,项目对油泥砂贮存池进行改造,新建上料系统、灰库、石灰石储仓,渣场依托现有,烟囱更换加高到50m.项目总投资9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7万元. 2016年2月3日,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以东环审〔2016〕42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未批先建,东营环保分局依法处罚完毕.项目建设中发生了变更:原环评批复新建2000m3 事故池,变更后依托原有油泥砂池改造成自流有效容积为750m3事故池,以上变更已在局2016年第10次专题会议研究通过.2016年3月8日至9日,胜利石油管理局环境监测总站进行了现场监测.2016年4月21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二、建设了石灰石粉库、灰库,顶部设有除尘设施,油泥砂储存池上加盖了遮雨棚,渣场设置了喷水设施;

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以及烟气治理废水先排入厂区外的收集池内,定期通过加压泵输送至胜利发电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胜利发电厂循环冷却水补水,胜利发电厂出具了污水处理去向证明;

莱芜市海盛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对油泥砂池及油泥砂池改造的事故水池出具了防渗证明;

灰渣与胜利油田营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利用协议;

脱硫石膏与胜利水泥公司签订了处置利用协议;

对炉渣、飞灰按照年、半年、季不同周期进行检测;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并在东营环保分局备案,配备了应急设备,雨排口设置了截止闸门,依托原有油泥砂池改造成自流有效容积为750m3事故池;

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焚烧炉排气筒

200 米、油泥砂储存池

200 米围成的包络线内无敏感点;

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立了标志牌;

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特征污染物检测委托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胜利石油管理局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东营华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油泥砂焚烧处置、利用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焚烧炉排放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第四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废气中氟化物、氯化氢、汞、镉、砷、镍、铅、铬、锡、 锑、铜、锰、二f英排放浓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要求.

(二)厂界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中表

3 标准要求;

厂界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标准要求.氟化物厂界浓度未检出.

(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95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7.2t/a,汞排放总量为0.011kg/a,镉排放总量为7.04*10-3kg/a,砷排放总量为0.33kg/a,铅排放总量为0.016kg/a,铬排放总量为12.60kg/a,满足批复的要求.

四、项目工程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东营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30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东营环保分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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