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08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投标供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小企业条件.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以下证明材料,并以材料中列明的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或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判定其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报价时最近2个月向省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

或(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省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或(3)提供经有资质机构审核的上年度会计报表.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根据国经贸中小企文件规定关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具体见下表;

小微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

(二)工业 职工人数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

(四)批发 批发业:职工人数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

(五)零售业 零售业:职工人数5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六)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业:职工人数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以下

(八)邮政业 邮政业:职工人数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九)住宿 职工人数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十)餐饮业 职工人数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 (十一)信息传输业 职工人数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二)软件信息技术服务 职工人数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100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万以下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职工人数100人以下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项目、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小微企业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项目(必须提供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有关证明材料).本项所称项目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项目的,视同为大中型企业. 评审优惠幅度: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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