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08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文件桂财采〔2018〕2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向社会征集广西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县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充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2017〕21号)有关规定,现长期向社会广泛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请符合下列条件且有意向加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人员,按规定流程进行申请报名:

一、评审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七)非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非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

(二)项、第

(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请流程

(一)提交书面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属地原则,向工作或居住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驻邕各区直预算单位、企业工作的申请人直接向自治区财政厅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应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其它能够证明本人技术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4.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的书面说明.

(二)网上进行注册. 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后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具体输入网址https://experts.zcy.gov.cn/exper/register)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进行注册, 并网上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018年9月31日前);

或者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的"评审专家注册申请"模块中"注册入口"(2018年10月1日起)进行注册,并网上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模块中的《评审专家操作指南》.

(三)审核及培训. 1.审核.由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的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对所属区域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含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填报材料),自治区财政厅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培训. 本征集活动长期有效(以后年度不再发征集通知),由于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全区统一管理,在全区范围内有效,请符合申请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向工作或居住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部门提交申请,申请人不需重复提出申请. 2.培训.自治区财政厅拟安排每年9月份举办政府采购新评审专家业务培训班.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统计所属区域申请人员情况,于每年7月31日前将已征集人员情况填写表格《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基础数据表 》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将视新申请报名人员情况安排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告,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人员,自治区财政厅将在组织培训前通过短信方式或由各设区市财政部门通知其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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