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7-08
审批意见: 肃环表〔2019〕

22 号

1、同意肃宁京兴布业加工有限公司防火布生产技改项目的建设,本表可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2、该项目位于肃宁县城关镇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技改项目不新增建筑面积,在原有库房内建设烘干生产线1条,用于硅胶涂层防火布生产的烘干工序,并新增拔丝机、并纱机用于生产玻纤纱,技改后防火布的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防火布200万平方米.

3、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光触媒"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烟气再循环"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配备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冀气领办[2018]177号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拉丝过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在车间内合理布置,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废浸润剂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拉丝、并纱过程中产生的废纱收集后外售,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指标:SO2:0.010 t/a,NOx:0.031t/a .

5、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米,在此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6、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审批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项目所在地环境监察中队,该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由项目所在地环境监察中队负责. 公章经办人: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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