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08
津教发〔2019〕21号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 考试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健康水平,确保体育考试 公开、公正、公平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9〕5号)要求,现就我区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和对象 2019年,区内初中学校全体毕业生和需要报考我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招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4月15日―22日.区内的考生必须在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天内连续完成.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由区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中断考试,其补考时间另行安排.

三、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 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中长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

(二)考试设备 使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电子化考试的仪器设备.

(三)考试规则 按教育部2014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相应的测验规则执行.

(四)评分标准 2019年,中长跑成绩仍不计入总分,但考生必须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女子800米和男子1000米项目的测试后,方能参加其它三项的测试.三项考试满分为50分,其中立定跳远15分,掷实心球15分,1分钟跳绳20分;

指标到校学生体育成绩必须达到35分及以上.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免考和缓考

(一)免考 1.免考对象: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和虽有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确需静养的考生. 2.免考程序:凡需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3),经学校及考生家长签字同意后,由学校统一报区中招体育考试小组批准,同时交验相关佐证材料.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区级(区外户籍的学生交验县级)以上残联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材料及病历资料;

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需交验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免试考生的申请及佐证材料要存入考生档案.凡获准免试的考生名单必须在学校张榜公布. 3.成绩计算: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80%(4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因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4.纪律要求: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以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二)缓考 1.缓考对象: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的考生. 2.缓考程序: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 考生,由考生申请,报学校和当地主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主考签字后准予缓考.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的考生,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中招办备案,准予缓考,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 3.补考规定:补考时间定于4月26日上午9点统一组织缓考学生补考,地点在区体育场外室外篮球场,缓考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届时仍不能考试的学生如符合免试条件可按免试办法予以处理.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缺席者不予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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