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7-08
中共塔城地委组织部 塔城地区人 事局塔地人字〔2010〕220号 关于举办2010年塔城地区新录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 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检察分院,各县(市)委组织部、各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文件精神,公开考试录用工作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已经基本结束.

按照有关规定举办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班次、时间 培训对象: 2010年塔城地区新录用的公务员及工作人员.

2、 培训班次: 培训班共举办2期,培训人数289人.

3、 培训时间: 每期培训时间为12天.第一期:职位代码为(1014 - 3916)的学员于2010年10月23日16:00 ―C 19:00(北京时间)报到,11月3日结束.第二期:职位代码为(3917 - 6796)的学员于2010年11月5日16:00 ―19:00(北京时间)报到,11月16日结束. 培训及报到地点 塔城地区师范学校(培训宿舍楼一楼) 培训费用 培训费200元,资料费105元,合计费用305元,培训 学员食宿费用自理,培训期间所有学员一律统一住宿. 其他要求 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培训学员一律不准请假.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凡不参加本次初任培训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到时请携带生活用品,培训期间服从地区人事局和师范学校的管理. 根据课程安排,对培训学员每半天安排一堂双语课. 请各县(市)、各相关单位将以上要求务必传达给每位参训人员. 有关具体事宜,请及时与地区人事局人事教育培训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人:阿尔新、朱拜 联系

电话:0901-6223043 中共塔城地委组织部 塔城地区人事局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公务员 初任培训 通知 塔城地区人事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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