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8
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 转办件LD20160728023号 自检自查报告 2016年7月28日,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110号)LD20160728023号后,澄江县高度重视,立即响应,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

经排查核实,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按照省市关于对转办件验收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就整改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一、问题描述 玉溪市澄江县抚仙湖北岸湿地组织灯展,现场大量挖掘机施工,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希望能够调查处理.

二、整改措施、要求 各职能部门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要求,对转办件进行了立行立改,制定了相关措施:

(一)加强源头预防,灯展期间,确保区域内一律禁止经营活动,从源头防控污染源,杜绝灯展期间的污染隐患.

(二)加强垃圾和粪便污染防治.按照 抚仙湖灯展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一是用玻璃钢容器制作5个简易厕所,组织130余名志愿者、以及100人的专业保洁公司职员对灯展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实时保洁,做到垃圾、排污物统一收集,日产日清全处置,封闭处理不外排.二是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灯展期间垃圾、废水统一收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要求废水必须经收集处理后清运至县污水处理厂.

(三)加强湿地保护.针对湿地保护,首先是在展灯制作、安装过程中,科学规划、科学布点,使用沿湖固有的基础设置基座摆放,避免了对湖边生态湿地、绿化植物的破坏,并建立了监督机制,规范作业,无因施工不当而造成污染抚仙湖的情况发生;

其次是湿地水体中的灯组用浮筒支撑和平面架支撑方式安放,不破坏湿地防渗膜.再次是按照游览路线分区对已建湿地区域和新建湿地区域进行物理隔离,确保灯展利用的两块湿地不被破坏.

(四)加强抚仙湖保护.在入湖河道口处增设格栅,加强沿湖主要河道、海滩保洁管护,严防污染物入湖.

(五)加大灯展区污水、湖水的水质监测频次,加强污染防范和预警.

(六)在灯展期间,针对人流密集、垃圾量较大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合理调配保洁力量,及时清除盲点死角,增加巡回捡拾次数.同时,对保洁志愿者进行环境卫生管护培训,定时清擦、清掏果皮箱,防止垃圾漫溢,保持果皮箱清洁.

(七)优化区域环卫车辆清扫、洒水、冲洗作业的时段,增加机械化清扫频率;

加大灯展所在街道周边生活垃圾的清运力度和次数,严禁垃圾暴库、暴池等,严禁垃圾收运车辆沿途撒漏,全面提高沿湖环境卫生质量.

(八)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灯展期间环境问题监督管理,严防非保护设施和污染物进入湖泊水体,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九)灯展结束后,严格按照计划在七个工作日内拆除所有临时设施,有序完成撤展及清运工作,并加强湿地日常管护,确保湿地功能不受影响且效益最大化.

三、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整改要求,澄江县全力抓好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措施一落实情况:2016年澄江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等领导对抚仙湖灯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33个成员单位进行了约谈,围绕 生态第

一、环保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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