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08

(四)2#窑炉车间工程施工情况 在建2#窑炉车间主体钢结构于2018年10月开始安装,2019年1月31日完成全部排架和部分屋面钢结构隅撑、系杆及檩条(每节间已安6根)安装,2019年2月22日之后陆续复工开始安装剩余的屋面钢结构隅撑、系杆及檩条等.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3月20日上午7:30,刘独春组织12人在工地安装施工.其中芦某某、邹某某在屋面上安装系杆,吴某某、施某某在地面协助谢某某、易某某安装隅撑,谢某某在屋面上安装,易某某在地面协助;

另外六人易月某、易冬某、刘某某、许某某、谭某某、李某在屋面上安装檩条;

刘独春在地面负责协调. 2019年3月20日10时20分左右,据工地现场附近气象观测数据显示:当时瞬时风速达10.5米/秒.上午10时24分2号窑炉车间由南向北瞬间整体倒塌.导致

10 名安装工人受伤,分别送往芦溪县医院和萍乡市医院抢救,其中2 人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8人受伤.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拨打120求救,应急、公安、住建、消防、医疗等部门在10:33左右先后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当时,确定现场施工人员为13人,有3人自行安全撤离;

11:10左右,被困的10人全部救出,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11:30左右确定事故现场无伤亡人员后,现场总指挥宣布撤离. 县委书记、县长、县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调度,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搜寻被困人员.要求积极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前往医院看望受伤人员,事故调查组当天下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收集相关项目资料.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亡人员情况 该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8人受伤,伤亡人员均为利峰公司2#窑炉车间现场施工人员.

(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0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 施工安装单位违章作业,未遵守《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要求,在钢结构安装过程中未按规定的安装顺序安装柱间支撑,车间在未形成整体受力体系的情况下,进行隅撑、系杆及檩条安装施工,导致2号窑炉车间由南向北瞬间整体倒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事故间接原因 (1)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市规(2019)1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杨明华个人借用其公司资质承揽本项目施工,属于违法挂靠行为;

工程施工前未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z2018{31)的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钢结构安装过程中,施工安装人员未遵守《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中要求的顺序安装柱间支撑,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及时发现和消除该重大安全隐患.车间在未形成整体受力体系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隅撑、系杆及檩条安装施工,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建设单位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质量监督手续的前提下,违规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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