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08
苏州市吴江区信访局 吴信〔2016〕10号 关于吴江区信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的请示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层转江苏省财政厅的通知》(吴财字〔2016〕12号)的工作要求以及我单位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6月17日起,在单位内组织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由本单位办公室姚路莹同志牵头开展,由本单位孙峰局长审核确认,清查报表经过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苏州市吴江区信访局自查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苏亚苏专审[2016]424号),经清查确认我单位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资产739381.05元,负债146456.55元,单位截止2015年12月31日无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情况.清查结果无误,真实有效,现请区财政局(国资办)予以审核确认.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苏州市吴江区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苏州市吴江区资产清查汇总表

3、专项审计报告 苏州市吴江区信访局 2016年12月15日 抄送:存档. 苏州市吴江区信访局 2016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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