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08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市属高校创新能力 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市属高等学校: 为鼓励高等学校科研工作更好地服务首都社会经济发展,促进高校科研与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提升市属高校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根据《关于实施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意见》(京教研〔2013〕1号)有关要求,市教委决定继续实施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以下简称 提升计划项目 ),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

申报项目要求 提升计划项目 必须依托重大需求,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能实现成果转化,能突出学校创新优势及特色,能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能对创新驱动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一. 2.项目资金及执行 提升计划项目 按年度投入经费,自然科学类项目年度经费不超过100万,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超过30万,实施周期为2-3年,每年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滚动支持.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3. 提升计划项目 采取限额申报,各高校申报不超过3项.

二、组织与评审 请各高校整合学校科研力量,集中科研优势,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围绕北京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迫切需求进行项目筛选,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推荐,高质量地完成申报工作.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附件:1.市教委 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 3.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汇总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月日附件1 市教委 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

一、 提升计划项目 应切实围绕北京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技术需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瞄准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 提升计划项目 必须依托重大需求,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能突出学校创新优势及特色,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通过资助能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落地,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增强承接国家重大项目的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较强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能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项目组成员分工明确、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申请项目人员应是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在编教师.

四、 提升计划项目 须由高校申报,并与合作单位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合作单位应在科研场地、科研人员、项目管理和配套资金投入方面给予保障,高质量完成项目.

五、 提升计划项目 技术含量和成熟度高,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为社会经济发展及政府决策咨询服务方面提供学理依据和智力支持的项目优先支持.

六、 提升计划项目 的项目成果(论文、专利、专著等)均需注明受 北京市教委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专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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