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08

(二)提交方式

1、按要求将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并拍摄成一张照片.

2、将照片名称改为 申请免费确认+岗位代码+姓名 ,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名称须与照片名称相同.

3、发送邮件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时间(7月18日下午16:00)之前,以邮箱显示发送时间为准.

4、邮件发送成功后,请致电学校确认邮件收到情况.

5、学校及时对免笔试考务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本人,审核未通过人员请及时缴费.

6、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免笔试考务费人员名单汇总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七、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一)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其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四)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具体方向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4.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5.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五)要求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岗位,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由现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4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应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八、关于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计划的调剂 报名人数未到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一览表中 备注 有调剂说明的,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可调剂使用.调入计划后,调入岗位仍需符合开考比例要求,否则不予调剂. 具体调剂结果以网站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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