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7-08
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告2017年第 8号 关于注销贵州顶效开发区顶旺食品加工厂等4家企业的5张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17年第8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贵州顶效开发区顶旺食品加工厂"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延续,"贵州省黔西南州豪杰食品有限公司"、"贞丰县盘江水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华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经审查,符合要求并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

现决定对"贵州顶效开发区顶旺食品加工厂"等 4家企业的5张原QS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根据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完为止.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2017年第8批) 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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