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8 |
一、申报范围
(一)凡参加2017年芜湖市(含四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并招收见习毕业生,且留用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均可申报;
(二)各见习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区人社部门.
二、认定程序
(一)各级人社部门分别对县、区申报单位进行初评,各推荐1-2家见习单位参加全市优秀见习基地认定.
(二)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财政局等市高就委成员单位对见习单位进行集中认定.
(三)根据集中认定情况,认定出的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优秀单位.认定结果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芜湖人才网公示.
三、认定结果 对认定的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优秀单位给予两万元奖励.对符合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条件的,推荐参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各参评单位递交以下支撑材料: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优秀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2、就业见习工作总结;
3、留用见习学员名册(附劳动合同复印件);
4、见习学员补助发放清单(学员签名)或工资发放记录;
5、见习学员对见习单位反馈调查表;
6、参评单位情况介绍(可PPT展示).
(二)申报时间:各申报单位请在11月9日前将单位材料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人:杨娟 联系
电话:3991203 附件: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优秀单位申报表 2018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6日印发 附件: 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优秀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账户开户行 单位账号: 联系人 工作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就业见习情况 就业见习人数 就业见习时间 申报单位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县人社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市人社局 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