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9-14

八、审批意见: 郑东建环表(2019)13号

一、原则同意《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结论和建议,原则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据此《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落实环保设计和投资.

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南、尚德街北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项目总投资125万元,建设5台真空锅炉为中央空调系统提供冬季采暖热源及生活热水,循环系统采用软水,软水设备位于B塔楼楼顶(地上37层),每台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以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该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不存在施工期污染情况,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16日对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已缴纳罚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投运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按照环评要求,项目产生的再生置换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的燃气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尘≤20J/m?、SO2≤50J/m?、NOx≤200J/m?).同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郑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十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办【2018】8号)文中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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