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07

(二)考试 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应聘人员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护理学专业为护理相关知识,其它卫技专业为医学基础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及》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才网、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自经公示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

电话:0573-

87017381、0573-87017315 监督

电话:0573-

87017301、0573-87288497 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 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sj.haining.gov.cn/) 附件: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6日 附件: 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招聘单位 需求专业 学历 数量 岗位 户籍 备注海宁市人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海宁分院) 护理学 大专

2 临床护理 嘉兴 具有护师职称 海宁市中医院 中医骨伤科学* 硕研

1 骨科一 不限 中医学 本科

1 骨科二 不限 具有中级职称 康复治疗学/运动人体科学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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