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07
海安市学校示范食堂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学校食堂硬件建设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食品安全常态化、学生饮食营养化、日常管理精细化和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南通市中小学生营养餐配餐指导意见(试行)》、《南通市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指南及重点设备配备指南》、《海安市学校食堂管理十二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有关学校食堂管理要求,以服务师生生活、办人民满意食堂为宗旨,以示范食堂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学校示范食堂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市学校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学校食堂管理的争先创优意识,努力加强食堂硬件建设和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学校食堂服务质量,切实保障食堂食品安全,有效改善学生营养状况.

二、创建任务 1. 2017-2018年,完职中、局直单位和各区镇分别创建1家学校示范食堂;

2. 2019年年底前,完职中新创建1家示范食堂,局直单位和各区镇分别各创建1家初中、小学、幼儿园示范食堂;

3. 2020年年底前,完职中再新创建1家示范食堂,有5家及以上同学段学校食堂的局直和区镇分别再新创建1家同学段学校示范食堂,有10家及以上同学段学校食堂的局直和区镇分别再新创建2家同学段学校示范食堂;

4.自2017年下半年起,凡新建食堂必须创建示范食堂;

5.2021起,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每2年组织一次示范食堂复审,完职中、局直单位和各区镇要确保示范食堂创建率不低于35%. 全市学校示范食堂创建具体任务数详见《海安市学校示范食堂创建任务分解表》.

三、组织领导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联合成立 海安市学校示范食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学校示范食堂创建工作.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 汪宁 副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政 ???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永强 成员: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管理科 张宏彬 陈曦 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 仲尔明 许维虎 王军 领导组下设创建办,由市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示范食堂创建的日常工作.联络人:王军 联系

电话:0513-88919222.

四、申报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食堂.

五、创建标准 1.食堂运行合法化.学校食堂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被评为A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食堂用工合法. 2.硬件建设标准化.食堂建筑、流程、布局和设施设备等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南通市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指南及重点设备配备指南》等规定要求;

积极推行 明厨亮灶 工程. 3.队伍建设专业化.按规定要求配齐配足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有专(兼)职学生营养配餐员,等级厨师数不低于就餐学生数的0.4%,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培训率达100%. 4.日常管理精细化.贯彻落实《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江苏省学校食堂五常(5C)管理实施指南》,积极推行 五常法 、 六T法 、 七S法 、HACCP(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体系)等先进管理方法,食堂人员有按规操作、及时归置的良好习惯,食堂整体环境卫生整洁. 5.食品安全常态化.切实把好食品采买关、食品加工关、环境及餐用具清理消毒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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