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7 |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起止日期? 在基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所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
非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在企业或其他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 4.执业证、资格证考试成绩通过了,但尚未发证,可否视为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除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
2014、2015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下同)的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职称、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等不作要求外,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必须要在集中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5.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6.2014年、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2014、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但在报名时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7.招聘专业有何要求?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 ,某职位设置为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 ,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8.相近专业报考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因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个别确实无法在报名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可在征得报考单位同意后在公布笔试成绩后、面试人选公布前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