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07-07
事业单位办理公开招聘工作指南

一、对象条件 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招聘方案审核

1、市(区)编制部门同意用编的有关材料;

2、《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审核表》一式三份;

3、《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一式三份;

4、招聘简章一式三份.

(二)拟聘用人员审核

1、市(区)编制部门出具的《准许用编通知单》原件、复印件;

2、《厦门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一份;

3、《厦门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式四份;

4、拟聘用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其他资格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简化程序拟聘用人员审核(符合厦委办[2005]38号第十九条规定条件)

1、市(区)编制部门出具的《准许用编通知单》原件、复印件;

2、《厦门市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拟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四份;

3、简化程序理由证明材料,拟聘用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其他资格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属同向或顺向调动的应提供调入、调出单位的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招聘方案审核:用人单位备齐申报材料

(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人事局事业改革处审核;

2、信息发布:《方案审核表》、招聘简章经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厦门人事网、厦门人才网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3、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根据核准后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

4、拟聘用人员审核:用人单位完成招聘程序后,备齐申报材料

(二),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人事局事业改革处审核;

5、符合简化程序聘用人员的,备齐申报材料

(三),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人事局事业改革处审核;

6、用人单位凭准许用编通知单、经审核认可的《拟聘用人员花名册》或《简化程序拟聘用人员审核表》报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办理干部调动、毕业生接收或招工等相关手续.

四、政策依据 《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 (厦府[2001]综9号)、 《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

五、联系方式 事业改革处联系

电话:5052353 5034656(F) Email: gk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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