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07
2017年合肥高新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 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为更好地聚集和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策合理引导的高层次人才机制,促进产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 1.设立 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 ,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2.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点产业包括:集成电路等新兴信息产业、智能制造、智能语音、新能源、公共安全、生物医药等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 3.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外院士,以及国家、省部级学术称号获得者. (2)国家、省、副省级以上及省会城市重大科技奖项主要完成人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3)国家、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外省副省级以上及省会城市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入选者. (4)在海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两年以上的人才. 上述人才的专业背景需和在高新区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并与所在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高新区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 4.人才机构是指在高新区注册或开设分支机构,并正常开展业务的社会人才服务机构. 5.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和单位,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

二、扶持政策

(一)鼓励人才创新创业. 6.开展 江淮硅谷 创新创业团队建设. (1)鼓励引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能够引领高新区产业发展并带来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依据项目质量、产业化前景和相关资助协议,分类、分阶段采取创业资助、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借转补 、贷款贴息、政府奖励等方式,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扶持.设立人才基金,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给予政策性股权融资支持. (2)鼓励企业依托高新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设立创新创业团队.高新区每年评选出一批在科研、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对促进高新区产业发展有重要作用和重大影响的 江淮硅谷 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每个团队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创新创业一次性资助,资助资金分3年兑现.评选出的项目团队及带头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人才项目. 7.鼓励高层次人才来高新区创业. (1)两院院士、国家 千人计划 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给予创办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 万人计划 入选专家、国家 千人计划 ( 青年 项目) 入选专家、安徽省 百人计划 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给予创办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条政策要求创业人才是企业的主要股东且占公司股份不低于20%.奖励资金在创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后予以兑现. (2)两院院士、国家 千人计划 入选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 万人计划 入选专家、国家 千人计划 ( 青年 项目) 入选专家、安徽省 百人计划 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租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研发用房的,按实际租用面积(最多不超过1000 m2),采取 先交后补 方式,给予最高每月25元/m2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专家来高新区创办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给予10-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租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研发用房的,按实际租用面积(最多不超过200 m2),采取 先交后补 方式,给予最高每月25元/m2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8.鼓励人才创新创业. (1)当年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国家、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高新区企业或者当年带获奖项目(两年内)来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经认定为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创新意识突出、创业效应良好的优秀项目,给予创办企业5-30万元的创新创业一次性资助. (2)对参加科技部举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并晋级全国总决赛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通过 合创汇 活动评选出的 合创之星 ,给予10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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