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07
兴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兴消委办〔2019〕8号 关于印发《全市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全市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兴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全市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结合全市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19年5月13日至6月20日.

二、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范围 所有洗浴类场所、汗蒸类场所以及上述综合类场所.

(二)重点内容

1、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备案抽查)合格,场所是否经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是否存在降低标准审批,是否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增设使用面积,是否私搭乱建临时建筑.

3、是否依照规范要求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定期检测.

4、是否违规使用电热膜作为汗蒸房的供热设备.

5、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定期检测.

6、建筑内各功能性房间隔墙是否完全封堵.

7、室内装饰装修是否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8、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

9、是否存在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象.

10、建筑外墙、外窗是否存设置影响人员疏散和建筑防火防烟性能的障碍物.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是迅速开展检查.各乡镇(街道)、消防、公安派出所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要求,集中组织对全市洗浴、汗蒸类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专项检查.消防部门负责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洗浴、汗蒸类场所进行排查;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列管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洗浴、汗蒸类场所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列管的所有小型洗浴、汗蒸类场所进行排查.要逐一查明场所基本情况、当前的消防安全状况,逐一登记造册. 二是从严整治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方面的隐患,要督促单位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尤其是针对汗蒸房使用电热膜加热的问题,要督促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装置,落实电气线路定期检测维护要求.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凡符合关停、查封、罚款、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处理.要从严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的洗浴、汗蒸类场所,坚决杜绝先天性隐患的产生.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消防行政许可. 三是全面开展培训.采取会议培训、视频培训、上门培训等不同形式,组织对辖区洗浴、汗蒸房场所的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培训视频、图片、文字资料要存档备查. 四是强化宣传曝光.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微信、微博、短信等渠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努力扩大行动覆盖面和社会效果.要结合集中检查,积极开展入户宣传,面对面、手把手地讲解灭火器材使用、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和逃生自救方法,增强群众防范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迅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行动要求,认真抓好部署发动、集中检查、调度督察等工作,切实保证检查质量高标准、检查范围全覆盖、隐患整治有成效.市政府将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跟踪问效.凡是发现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质量不高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各乡镇(街道)、消防、公安派出所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如实填写《洗浴汗蒸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见附件3)《全市洗浴汗蒸类场所底册》(见附件4),6月20日前报市消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80218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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