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7-07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 类别 项 指标 要求 方法 性质

一、水生态

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当地降雨形成的径流总量,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在低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 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雨水排放口、关键管网节点安装观测计量装置及雨量监测装置,连续(不少于一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5分钟/次)进行监测;

结合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数据、相关设计图纸、现场勘测情况、设施规模及衔接关系等等进行分析,必要时通过模型模拟分析计算. 定量(约束性)

2 生态岸线恢复 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查看相关设计图纸、规划,现场检查等. 定量(约束性)

3 地下水位 年均地下水潜水位保持稳定,或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平均降幅低于历史同期. 年均降雨量超过1000mm的地区不评价此项指标. 查看地下水潜水水位监测数据.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4 城市热岛效应 热岛强度得到缓解.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夏季(按6-9月)日平均气温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气温,或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现下降趋势. 查阅气象资料,可通过红外遥感监测评价. 定量(鼓励性)

二、水环境

5 水环境质量 不得出现黑臭现象.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当城市内河水系存在上游来水时,下游断面主要指标不得低于来水指标.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约束性)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或不劣于海绵城市建设前.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鼓励性)

6 城市面源污染控制 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1.雨水管网不得有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2.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不得有污水直排水体;

3.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渠溢流进入城市内河水系的,应采取生态治理后入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IV类. 查看管网排放口,辅助以必要的流量监测手段,并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约束性)

三、水资源

7 污水再生利用率 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立方米和城区内水体水环境质量低于IV类标准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再生水包括污水经处理后,通过管道及输配设施、水车等输送用于市政杂用、工业农业、园林绿地灌溉等用水,以及经过人工湿地、生态处理等方式,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IV类要求的污水厂尾水. 统计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中水站等)的污水再生利用量和污水处理量.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8 雨水资源利用率 雨水收集并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地灌溉、市政杂用、工农业生产、冷却等的雨水总量(按年计算,不包括汇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量和自然渗透的雨水量),与年均降雨量(折算成毫米数)的比值;

或雨水利用量替代的自来水比例等.达到各地根据实际确定的目标. 查看相应计量装置、计量统计数据和计算报告等.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