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文件 桂农业发〔2018〕230号 自治区农业厅 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本级 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8〕132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我厅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2019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工作遵循公开申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按县级初审推荐、市级复审上报、自治区级答辩或评审确定的程序进行.

二、项目全部通过 广西三农项目与资金统计管理信息平台 申报,登陆

网址:http://125.73.143.203:8080/snzj.登陆账号及密码每个市、县(市、区)各1个,另行通知到市级农业部门,由市级农业部门转发辖区各县(市、区).

三、市县申报项目除在项目申报系统录入外,还需向自治区农业厅提供纸质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文件各一式2份.项目申报书由市、县(市、区)逐级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项目申报文件由市农业局(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联合行文,并将辖区各县(市、区)所申报的项目汇总表作为文件附件.

四、各县(市、区)项目申报材料由市级负责收集,按项目分类整理后统一报送自治区农业厅(财务处).相关材料各市、县(市、区)自行留底存档.

五、请各市农业局(农委)、畜牧局及时组织所辖各县做好有关工作.项目申报、审核以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超过时限将不予受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厅财务处联系.联系人:蓝健华,联系方式:0771―2182710,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农业厅1号办公楼219室.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2019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 2.广西农业项目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2019年自治区本级 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

一、项目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农业厅党组工作重点,坚定不移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全区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以市场主体投入为主,激励市场主体主动投入项目建设,公共财政资金仅对项目建设关键环节进行补助. 2.坚持厉行节约,突出支持重点.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财力支持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3.坚持 放管结合、效益为先 的原则.下放管理审批权限,实行 大专项+任务清单 的管理方式. 4.坚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要求.自治区本级财政只承担属于自治区本级事权的支出,不对市县安排 三公 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项目.

二、项目资金补助方式 2019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分以奖代补、直接补助、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4种,申报主体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当的补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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