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9-14
河北顺建涂料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涂料、0.

8万吨树脂及0.5万吨稀释剂生产项目 公众参与专题报告 建设单位:河北顺建涂料有限公司 完成时间:二一八年五月 1公众参与调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3.18;

(5)《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办[2010]238号;

(6)《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2015.1.1. 2公众参与调查程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第八条 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项目基本信息 .第九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采取的主要措施、环评主要结论及报告书简本索取方式等信息 .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调查公众意见可以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并应当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完成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由建设单位河北皓普化工有限公司对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张贴公示. 3公众参与调查过程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布信息公告: ・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

・公开免费发放包含有关公告信息的印刷品;

・其他便利公众知情的信息公告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前到编制完成后公众参与过程中采用了张贴公示和走访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了两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的地点选择在刘洪博村1个敏感点.结合公示进行发放调查表,调查表发放范围与公示范围相同. 4第一次信息公开 4.1信息公开的时间和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进行了两次信息公告,第一次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7日内进行公示,信息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为2018年3月16日-2017年3月31日.通过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等张贴信息公告资料,公示地点为选定的项目周边1个村庄. 4.2信息公开内容 年产5万吨涂料、0.8万吨树脂及0.5万吨稀释剂生产项目 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区域特点,建设单位通过张贴的形式发布了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河北顺建涂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4000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涂料、0.8万吨树脂及0.5万吨稀释剂生产项目.项目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占地面积30000m2.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5万吨涂料、0.8万吨树脂及0.5万吨稀释剂.项目2017年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沧港审备字[2017]088号.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北顺建涂料有限公司

电话:18322068588 地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06119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317-5208295/5208296

邮箱:xzhb2016@163.com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文化艺术大厦 邮编:06100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调查建设项目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进行工程分析,判断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论证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对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的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4.3信息公开现场照片 第一次信息公开照片如下: 刘洪博村 4.4信息公开结果 在第一次信息公开期间,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反馈信息. 5第二次信息公开 5.1信息公开的时间和范围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示,于2018年4月1日-2017年4月15日,在项目评价范围内公告区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为选定的项目周边2个敏感点. 5.2信息公开内容 年产5万吨涂料、0.8万吨树脂及0.5万吨稀释剂生产项目 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二)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区域特点,建设单位通过张贴的形式发布了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河北顺建涂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4000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涂料、0.8万吨树脂及0.5万吨稀释剂生产项目.项目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占地面积30000m2.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5万吨涂料、0.8万吨树脂及0.5万吨稀释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为: 废气主要为包括(1)涂料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2)树脂及稀释剂生产废气、罐区储罐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苯乙烯、甲醛、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废水主要为(1)工艺废水;

(2)废气水喷淋装置废水;

(3)车间地面冲洗水;

(4)冷却循环水排水;

(5)生活污水. 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风机、泵类等产生噪声. 固废为(1)涂料及稀释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渣;

(2)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渣;

(3)涂料及稀释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袋;

(4)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袋、废硅藻土;

(5)污水处理站污泥;

(6)涂料及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

(7)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

(8)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1)涂料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吸收+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2)树脂及稀释剂生产废气、罐区储罐废气:经袋除尘+水喷淋吸收+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3)导热油炉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工艺废水、废气水喷淋装置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冷却循环水排水、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入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

3、噪声:项目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废:(1)项目涂料及稀释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渣,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渣,涂料及稀释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袋,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袋、废硅藻土,污水处理站污泥,涂料及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2)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处理场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理处置.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为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二甲苯、甲醛、苯乙烯一次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3、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规划,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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