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07
(C类) 乌鲁木齐海关文件 乌办便函〔2019〕42号 乌鲁木齐海关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 会议109号提案的答复 宋宏利委员: 您与包尔汉・卡哈尔、阿不力克木・艾则孜、徐天昊、张宝忠、陆敬义、连贵宾、吴利平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在克拉玛依建立综合保税区的提案》收悉.

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综合保税区是对外开放布局中的一个重要平台,对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同时,综合保税区建设软硬件要求高、投资较大、审批严格,需国家8部委联合审核验收.目前,新疆已建成综合保税区4家(全国审批的综合保税区共96个),数量上在全国各省区处于中上水平,但新疆综合保税区整体发展水平与预期还有一定差距,存在土地利用率低、产业支撑能力弱等问题.据统计,2018年新疆3个综合保税区和1个具有保税区功能的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配套区,一线实际进出口总值为2.88亿美元,仅占新疆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4%. 2018年9月,国家8部委联合制定了《综合保税区审核设立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了坚持总量控制、适度控制增量、优化整合存量的原则,并细化了综合保税区设立指标评估体系,制定了退出机制,这对新建综合保税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您与其他7名委员提出的设立克拉玛依综合保税区的提案,我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工作小组,按照《综合保税区设立指标评估体系(2018年―2022年)》有关规定,以克拉玛依市外贸进出口总值、加工贸易企业情况、加贸保税业务占比、外汇收支规模、收付汇率等量化数据为基础,对设立克拉玛依建立综合保税区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综合评定,最终评估分数为49.53分,低于100分的申建基础标准(满分为160分). 基于上述情况,我关认为在克拉玛依建设综合保税区的条件尚不成熟.若克拉玛依市依然对申建综合保税区有较强的意愿,我关建议克拉玛依市对照《综合保税区设立指标评估体系(2018年―2022年)》,加大相关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本市外贸经济的体量和质量,并按照综合保税区申建程序逐级申报.我关也将全力支持配合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乌鲁木齐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致函. 乌鲁木齐海关 2019年5月16日 (联系人:魏小刚,联系

电话:0991-3627754) 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本关:存档. 乌鲁木齐海关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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