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9-13
政府采购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YZCG16A2642 项目名称:渝中区绿化维护管理处皮卡车 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制

第一篇 竞价须知 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受渝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拟对渝中区绿化维护管理处皮卡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名称:渝中区绿化维护管理处皮卡车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保证金 备注 皮卡车 2台18万元 3600元

二、项目编号:YZCG16A2642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合法经营资格的厂(商)家.

3、竞价货物必须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之内.

4、竞价产品必须具有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

5、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厂授权经销商证明材料.

6、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在投标人单位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四、竞价、唱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请到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唱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询价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13日17:00前(北京时间).

(三)保证金递交时间:2016年12月13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竞价才被接受:

1、完成注册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2、按时递交了竞价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五)递交竞价文件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六)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0:00

(七)唱价时间:2016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0:00

(八)唱价地点:同递交竞价文件地点.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竞价单位名称相同,只有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后,才具备竞价资格.

2、竞价单位须先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上进行会员注册,并下载 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 进行登记入库.完成注册登记后,携带登记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至配置中心业务一科进行现场复核(以上程序无投标项目时也可办理),通过复核的供应商方可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注册咨询电话023-63827277). 因故未完成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最迟在唱价前一个工作日必须携带注册登记的相关资料至配置中心业务一科进行现场复核.

3、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企业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或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提供的以下银行账户,缴、退保证金的手续费均由供应商承担.

4、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本项目专用账户收到的保证金为有效保证金.供应商应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5、保证金收款单位帐户: 户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开户行:建行重庆渝中支行 保证金账号:50001013500050218275-10037

6、特别提示: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银行进帐单)备注栏中注明采购编号.

7、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竞价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注意事项:未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完成注册并通过复核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来款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基本账户名称不一致的,其竞价文件将被拒收.

(二)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通过网上程序将保证金退还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

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2、出现流标、废标情况,流标、废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同一项目采购公告再次发布后,供应商须按规定重新缴纳保证金.

3、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保证金未缴入本项目专用账户导致的保证金退还延迟,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竞价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竞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竞价.

(四)本项目所有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所作的一切澄清或者修改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发现并下载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造成的竞价失误,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竞价文件,恕不接收.

(六)竞价费用:无论竞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价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无效竞价: 发生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竞价 A、竞价文件未按规定封装;

B、竞价文件逾期送达;

C、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保证金;

D、不具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超出营业范围的竞价;

E、竞价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竞价文件与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

F、报价超出询价通知书标明的采购预算;

G、竞价文件记载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完成期限;

H、经专家一致认可的不合理价格.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联系人:蒋老师 邮编:400010

电话:(023)63765532 传真:(023)63765497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业务二科

(二)采购人:渝中区绿化维护管理处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023)86586157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街道王家坡新村16号 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货物名称:皮卡车(贰台)

二、技术参数:

1、外观尺寸:长≥5029mm 宽≥1690mm 高≥1680mm

2、货箱尺寸:长≥1488mm 宽≥1470mm 高≥447mm

3、发动机型号:4JB1CT

4、额定功率:≥72/3600(Kw/rmp)

5、最大扭矩:≥220/1800(N.m/rmp)

6、最高车速:≥130 (Km/h)

7、额定载质量:≥600Kg

8、总质量:≥2455Kg

9、车辆颜色:工程黄

10、排放标准:国4

11、乘坐人数:双排座5人

三、特别说明: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及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有一条技术参数负偏离的竞价为无效竞价.

四、竞价报价:

1、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竞价为无效竞价,供应商的竞价文件中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为无效竞价文件.

2、竞价报价含询价通知书所列货物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至现场、安装调试、材料、检验、检测、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货物的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在现场对用户进行操作培训.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a、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竞价文件承诺一致,各项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b、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c、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5)供应商提供的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

1、产品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竞价产品属于国家规定 三包 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 三包 规定. (2)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 三包 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本项目由供应商负责标准售后服务.

2、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保期内服务要求 a、电话咨询 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b、现场响应 质保期内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需要上门服务的通知后,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2小时内响应,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如果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供应商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c、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a、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b、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2小时作出响应,2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维修配件 供应商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三、付款方式: 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培训:免费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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