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07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邹城市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采购供应商入围 编制时间:2018年9月10日 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改进大气环境质量,治理交通运输重点污染源,邹城市出台了《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财政补贴方案》(邹政办【2018】44号).

为做好加装推广工作,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安装成本,减轻车主和财政补贴支出,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DPF供应商入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 为改进大气环境质量,治理交通运输重点污染源,邹城市出台了《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财政补贴方案》(邹政办【2018】44号).为做好加装推广工作,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安装成本,减轻车主和财政补贴支出,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10家DPF供应商入围.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财政补贴方案》(邹政办【2018】4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3、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无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DOC+DPF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 地点:邹城市

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达到甲方的服务要求、验收标准为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2018年9月13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 9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科长 电话(传真):0537-5210468 地址:邹城市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经理 电话(传真):18364733817 地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B座一楼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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