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07

选址合理可行;

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

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

通过公众参与分析,当地群众支持该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项目的建设可产生较好的环境、社会效益,可以实现 达标排放 、 总量控制 和 风险控制 的目标.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图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2总论 2.1编制依据 2.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16.11.07;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7.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10.26;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9.21;

2.1.2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环境经济政策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自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自2018年1月10日起施行;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自2017年11月22日起施行;

(4)《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自2012年7月3日起施行;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4号,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6)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自2016年12月23日起施行;

(7)《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自2018年1月25日起施行;

(8)《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部令第48号,自2018年1月10日起施行;

(9)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2月28日印发;

(10)《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0月27日印发;

(11)《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12)关于印发《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7月15日印发;

(13)《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2016年1月4日印发. (14)《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自2014年3月25日起施行;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自2012年7月3日起施行;

(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试行;

(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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