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06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中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时,在符合相关申报条件且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考虑.积极支持地市和企业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市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予以财政资金支持.对搬迁改造任务重、资金需求大、本地统筹存在困难的地市,可专项报请省政府研究.对依法关停退出的企业,各市适当补助拆除费用及职工安置费用;

对搬迁改造企业新厂房基建费用给予适当基建投资补助.企业在搬迁改造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按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执行.(各地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安全监管局、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特点,完善金融服务.充分运用《广东省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等政策,按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资金需求以及融资方式需要,对接金融机构做好项目推送与对接服务.借助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体系,推动金融机构采取灵活信贷方式支持符合条件企业获得改造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守法经营、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搬迁改造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搬迁改造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募集搬迁改造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搬迁改造企业改制重组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各地市人民政府牵头,省财政厅、金融办,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加大土地政策支持 省国土资源厅在分配和追加年度计划指标时,要依据各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用地需求予以统筹和倾斜.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要根据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确定的规模和时序,向搬迁改造企业承接地适当倾斜.同时要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新设立化工园区要优先保障搬迁改造企业的土地需求.搬迁改造企业用地数量较大、现有化工园区确实难以承接,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承接园区具备扩区扩容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适当扩大承接园区规模,以满足搬迁改造需求.搬迁改造企业腾退的土地,属划拨用地的,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属工业用地的,可由地方人民政府收储或由企业依法报批改变用途后自主开发,符合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我省 三旧 改造相关政策,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在搬迁改造工作中,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各地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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