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9-12
鄱环评字〔2019〕13号 关于鄱阳县绿色东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鄱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鄱阳县绿色东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批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批复意见 项目位于鄱阳县游城乡北塘村,属新建工程.垃圾焚烧厂区中心坐标为N29°16'

47.59 、E116°49'

02.53 ,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36m2,总建筑面积35564.15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焚烧发电系统(包括垃圾接收机贮存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回收系统、蒸汽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等主体工程,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通风系统、除盐水系统、中央控制和监控系统、仓储系统、办公生活区、进场道路等公辅工程,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灰渣处理系统、固废暂存库、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环保工程三部分.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回收余热发电,焚烧处理的生活垃圾来自鄱阳县,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00t,年发电量约8313.6万kW・h.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和上饶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该项目的技术评估意见,你公司应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技术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

二、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废气进行收集并根据废气污染物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生产管理、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有垃圾焚烧炉烟气;

飞灰仓、消石灰仓及水泥仓产生的粉尘;

垃圾池、垃圾卸料大厅和焚烧炉产生的臭气及无组织排放粉尘等.针对垃圾的成分和热值采用成熟的机械炉排炉,应按照报告书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的要求,严格控制焚烧炉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比如炉温需控制在850℃~1050℃之间,烟气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焚烧炉烟气采用 SNCR +半干式反应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器+布袋除尘器+低温SCR脱硝装置 处理,尾气经1根80m高的烟囱排放,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其中经处理后二f英最终排放浓度应小于0.1ngTEQ/m3;

飞灰仓、石灰仓、水泥仓顶部排放的粉尘通过库顶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口排放,粉尘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标准;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臭气扩散,垃圾池应采用全封闭设计且呈负压状态,经抽气装置把产生的臭气与渗滤液处理站臭气一并引至焚烧炉内焚烧,焚烧炉和渗滤液处理站停运、检修等非正常工况时,臭气收集后送活性炭除臭装置净化处理,再经风机引入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NH

3、H2S、甲硫醇、臭气浓度等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 原则,设计全厂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垃圾坑渗滤液、飞灰填埋场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和除盐水排污水等.项目垃圾坑渗滤液、飞灰填埋场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一并进入渗滤液处理站,采用 中温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反渗透(RO) 工艺处理,处理后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回用至冷却塔补充水;

项目实验室废水、车辆和地面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产生活废水处理站,采用 水解酸化+两级接触氧化+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 工艺处理,处理后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回用作为循环冷却水、厂区道路清洗用水.锅炉余热排污水及除盐水排污水,属于清下水,回用于烟气净化;

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自然冷却降至常温回用至烟气净化、卸料平台冲洗及洗车用水;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分批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采用重力排水系统,排入厂区雨水管网经厂外雨水明沟进入南侧380m处的姜家垄水库.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等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合法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飞灰、废布袋、废机油、废脱硝催化剂、废耐火材料,焚烧炉渣、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膜和生活垃圾等. 危险废物中的飞灰进入厂内飞灰稳定化系统,采用高分子螯合剂进行稳定化,稳定化后送厂内自建飞灰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焚烧炉渣炉渣场内暂存后外运至炉渣处理厂分选,作为建材综合利用.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膜和生活垃圾进入厂区焚烧炉焚烧;

废机油、废除尘布袋、废耐火材料暂存危险废物堆置仓库后定期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炉渣坑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建设,采取防风、防雨、防冲刷等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飞灰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做到防风防雨;

危险废物堆置仓库严格按照GB18597-2001中的暂存设施设计原则、危废堆放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排气、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各类辅助设备如泵、引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和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应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各类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及加强车间外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做好垃圾池、炉渣坑、飞灰填埋场事故池、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及污水池等防渗设施的维护和定期检测,保证各防渗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观测防渗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当发现防渗系统失效发生渗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定期检测地下水水质,当发现地下水有污染的迹象时,应及时查找地下水污染原因,发现废液、废水、污水或其他污染物渗漏的位置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进一步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及其技术评估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加强设备管道维护,防止物质 跑、冒、滴、漏 ;

按规范设置探测、报警系统、自动监控系统.储罐区设围堰、导排设施及备用储罐;

保持恶臭气体产生设备和设施密闭和负压状态,防止恶臭气体泄漏事故,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将垃圾仓及渗滤液处理站臭气引入除臭装置处理;

厂内设置足够容积的各类事故应急池,及时收集事故时泄漏物料及事故废水,防止污染水(液)直接外排. 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岗位培训,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确保开、停炉非正常工况下焚烧温度和非正常工况、事故排放持续时间满足GB18485-2014相关要求.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按规定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纳入当地政府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七)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项目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须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强化综合利用,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认真落实《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及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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