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9-11
审批意见: 莒审批发〔2019〕188号 经研究,对《莒县顺丽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教习用假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莒县顺丽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教习用假发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莒县店子集镇董家城子村,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地面积7200m2,在厂区南侧新建厂房,建设年产30万件教习用假发生产线1条.

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371122-41-03-061023.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可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涉及需由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以下要求: 1.项目生产清洗废水经暂存池处理后,定期运至莒县沭东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吸外运,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电加热成型、化妆、填充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UV光解+臭氧氧化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表3标准要求.项目配备0.2t/h锅炉一台、0.5t/h锅炉一台,锅炉废气须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下脚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厂内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废B组分桶、废UV灯管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提高环境安全防控水平. 6.建立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环保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7.项目建成后,VOCs排放量须控制在42.3kg/a,SO

2、NOX排放量须控制在1.17 kg/a和9.12kg/a.

三、你单位应配合地方政府落实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你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中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和建成后信息,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莒县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公章)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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