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9-11
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锅炉水药剂 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 年月日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锅炉水药剂 技术要求审批表 职务 签字 时间 车间技术人员 车间技术人员 车间主管主任 车间主管主任 分厂主管科长 分厂主管领导 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锅炉水药剂 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本项目约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为买方,投标方为卖方.

第一章 产品标准及使用业绩要求

1、产品标准要求 1.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

1.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1.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 1.4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规格书.

2、使用业绩要求 有业绩的供货商必须提供近3年来在石油化工同类苯乙烯装置成功使用过的业绩及用户使用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药剂名称、使用装置、使用时间、使用效果、使用单位技术部门盖章)、使用合同等.

3、使用效果要求 为了确保药剂质量,所供药剂必须与化工三厂苯乙烯现有使用锅炉水药剂具有相同或接近的处理效果,保证水质控制指标达标,且对装置催化剂无不良影响,无业绩厂家需提供药剂分子粒径的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该报告能够证明药剂不会出现堵塞催化剂孔径造成催化剂(孔径500纳米)失效现象,以不堵塞催化剂孔隙、不含络合物为药剂能否试用入围的先决条件.

4、其它要求 4.

1、面向社会招标. 4.

2、为了确保使用质量,代储协议签订前需进行产品试用,由买方组织进行试用(数量为一个月药剂用量).具体时间等其它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试用不合格买方有权退货. 4.

3、对卖方供货的药剂进行入厂检验,检验项目必须按照买方的工艺要求及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标准执行,对入厂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有权退货.一切经济责任由卖方承担. 4.

4、为了确保试用质量,试用过程中卖方必须出具试用技术协议、试用方案,经买方审批合格后安排代表到现场指导整个试用工作.如试用过程中出现药剂质量问题或达不到水质要求的控制指标,买方有权停止试用,由卖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二章 技术要求

1、项目介绍 化工三厂苯乙烯装置在脱氢反应单元锅炉给水罐GK-201注入水药剂,其作用是为锅炉给水调节PH值、缓蚀、除氧等作用.为下游利用锅炉给水生产蒸汽提供必要条件,产生的部分蒸汽将参与乙苯原料脱氢反应生成苯乙烯产品.

2、买方的基础条件 2.1使用装置简介 买方化工三厂苯乙烯装置由第三代的MOBIL/Badger乙苯装置和第四代的fina/Badge苯乙烯装置组成,以乙烯装置生产的乙烯和芳烃抽提装置生产的苯做为原料,利用气相烷基化、负压绝热脱氢等工艺技术生产出纯度的99.84wt%的苯乙烯单体,年生产能力为60530吨,主要做为本厂聚苯乙烯和SAN装置的原料,相应的乙苯装置年生产能力为63538吨,主要副产品甲苯年产1200吨.由原大庆石化总厂投资承建,1996年8月建成投产,占地面积21275m2,设计装置年运行时间7200小时.2004年装置生产苯乙烯7万吨,其能耗383kgoil/t、物耗1073kg/t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在国内同类装置中名列前茅. 为了实现规模效益,2005年5月引进了美国UOP公司的液相烷基化、氧化再热脱氢等工艺技术,对6万吨/年苯乙烯单体装置进行改扩建,扩建为9万吨/年苯乙烯单体装置.利用液相苯与气相乙烯在高压情况下发生烷基化反应,生成乙苯.脱氢单元利用中间产品乙苯脱氢及氧化再热脱氢生成苯乙烯.2010年装置由于工艺原因改造为6万吨/年苯乙烯生产. 2.2锅炉给水、炉水条件 GK-201罐锅炉给水控制指标: 名称 项目 单位 指标 锅炉给水 PH 8.8~9.8 溶解氧 μg/L ≤

15 硬度 μmol/L ≤

2 总铁 mg/L ≤ 0.05 炉水控制指标: 名称 项目 单位 指标 炉水 PH 9~11 电导 μs/cm ≤

500 2.3设备条件 苯乙烯装置现有配制PH调节剂BFW处理泵GZ-271一台,缓蚀剂BFW调节泵GZ-272A一台,除氧剂药剂泵GZ-272B一台,以上药剂泵均配置药剂罐各1台. 2.4性能要求 在双方协商的操作条件下,卖方提供的水药剂应满足买方苯乙烯装置工艺条件,并保证达到如下使用效果: (1)为了确保药剂质量,卖方所供药剂必须与化工三厂苯乙烯现有使用锅炉水药剂具有相同或接近的处理效果,保证水质控制指标达标. (2)使用卖方提供水药剂后,加入单耗在满足买方装置要求指标的情况下,保证水质控制指标达标. (3)使用卖方的水药剂不对苯乙烯生产造成波动,对装置催化剂无不良影响,水药剂不允许含有络合物.无业绩厂家需提供药剂分子粒径的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该报告能够证明药剂不会出现堵塞催化剂孔径(孔径500纳米)造成催化剂失效现象,以不含络合物、不堵塞催化剂孔隙为药剂能否试用入围的先决条件.不应对苯乙烯产品质量产生影响,苯乙烯产品质量能够达到甲方的产品标准要求,不低于装置现有水平.必要时可到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确认,发生费用由卖方负责. (4)卖方保证水药剂与装置内使用的白钢、碳钢等材质不发生化学反应,不会对系统设备(釜、泵、罐、换热设备)造成任何腐蚀.不影响物料的正常输送. 2.5运行周期要求 投用卖方产品,在买方装置剂种切换时不产生结晶、变色、沉淀等现象,不影响买方产品质量,不能影响装置正常的生产运行周期. 2.6产品保质期要求 在干燥、阴凉的保存条件下保质期在1年以上.在此期限内不发生变质现象. 交货时,交付产品的生产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否则给予退货. 2.7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 卖方对买方的水药剂使用及废弃处理进行安全环保技术指导.水药剂运输途中出现安全、环保相关问题由卖方负责. 2.8卖方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卖方要有完善的出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设施,有能力对每批出厂产品按照执行标准进行检测,有完整、真实的检验记录,对每批产品实现可追溯.

3、资料交付 卖方负责按照如下约定提供技术文件: 序号 资料名称 交付时间 数量及版式 备注

1 生产企业简介 随投标书 2份,纸版

2 产品说明书(操作指导书) 随投标书 2份,纸版

3 安全技术说明书 随投标书 2份,纸版、电子版

4 企业标准(执行标准) 随投标书 2份,纸版、扫描件

5 业绩证明 随投标书 2份/,纸版

6 产品检验单/产品合格证 随产品 3份/批,纸版

7 其它需要提供的文件 随投标书 2份/,纸版 若有则提供 注:中标一周后,需向使用单位(生产厂机动科)提供以上资料一份.(此时提供的产品检验单可以是近期生产随机批次的典型化验单,不一定是供货批次)

4、包装运输及交付 卖方所供货物的包装、运输要满足以下约定: 4.1产品外包装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应能防雨、防潮,保证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不会破损、产品不被污染,产品标识不被破坏. 4.2产品外包装标识清晰,标识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商厂址、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及批号、净含量. 4.3包装要求:单件包装净含量20kg. 4.4如果卖方供货产品不能满足4.

1、4.

2、4.3条约定,买方有权退货,并不支付卖方合同款.

5、检验和试验 5.1卖方供货的产品生产厂要有完善的产品检验机构,可对出厂产品按批次进行检验,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并实现可追溯. 5.2买方有权赴卖方生产单位进行产品出厂检验见证,买方的见证不能免除卖方的责任.卖方要为买方赴卖方生产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方便,提供相应质量证明文件和记录. 5.3产品运抵买方后,买方质检中心负责入厂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第2约定的项目和卖方执行标准中未包含在第2条中的项目,买方入厂检验达不到第2条和卖方标准要求时(相同检测项目以高标准为依据),买方有权拒收. 5.4如果卖方对买方检测结果持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该检测机构的选择要经过买卖双方共同确认,按照第三方检测结果执行.检测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6、技术服务 买方使用卖方产品期间出现问题,卖方技术人员保证在接到买方通知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提供技术支持.如买方有需要,卖方将根据买方要求,于48小时赶到买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买方为卖方赴买方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卖方赴买方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要接收买方的入厂安全教育,遵守买方的HSE管理规定.如果卖方人员违背买方HSE规定,造成事故或人身伤害,责任由卖方负责,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7、违约条件 7.1如入厂的三剂满足不了2.1条款规定的质量指标,或不满足2.4条款规定的保质期限,买方均有权退货.不满足第4条款中交付时间、数量、生产日期、外包装标志等内容,卖方应立即整改或换货,因此影响生产或产生异常影响的,卖方赔偿所有损失. 7.2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按2.2和2.3条款进行考核验证,如因三剂原因影响了买方生产,或在考核期内达不到预期效果,买方有权终止使用,消耗的三剂不予付款,剩余三剂卖方自行处理.由此对买方造成的各项损失由卖方负责. 7.3如因买方原料及操作原因影响使用效果,由买方负责相关责任. 7.4如卖方不能按照第3和6条款规定的内容负责相应工作,则买方有权终止合作,卖方不能列入合格供应商.

8、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间,卖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买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买方所有,卖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

图表、数据等.如果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泄密给买方带来损失,买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卖方追偿.

9、知识产权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卖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应保障买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0、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0.1卖方要提供技术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邮箱等. 10.2买方的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卓 0459-6914913 wuzhuo-ds@petrochina.com.cn

11、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附件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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