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06

6 编写顺序 安全评价报告按以下顺序编写,实际评价时可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评价类型进行增补: a) 前言. b) 评价依据. c) 评价范围. d) 评价对象概况. e) 评价技术路线. f)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g) 评价单元划分. h) 评价方法选择. i) 定性定量评价. j)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k) 评价结论.

7 规范性描述 7.1 前言 7.1.1 应简单介绍安全评价对象的背景及来源,明确评价类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等),说明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等)阐述评价目的. 7.1.2 说明评价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 7.1.3 列出重要评价资料(类比资料、检测报告等)来源提供者及技术支持相关单位名称,说明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7.1.4 承诺对安全评价承担有限责任,列出评价责任范围、免责条款如下: a) 责任范围.安全评价机构按合同规定承担安全评价技术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责任;

在资料数据、评价方法、现场勘查、空间制约等条件限制下,承担评价结论准确性的责任;

对 风险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的安全评价最终结论负责;

评价后对隐患或不合格项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属咨询建议性质而非强制执行条款,项目单位应落实主体安全责任,以法规标准为依据,参考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制定改进方案并加以实施,以降低风险. b) 免责条款.安全评价机构对以下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评价对象不采纳安全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

评价对象被人为变动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或法定检测数据失实;

超过安全评价时效周期;

法律法规未作要求的建议;

因安全评价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或相关方要求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等. 7.1.5 列出安全评价合同的基本内容,如甲方、乙方的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日期,评价范围,合同有效期等. 7.2 评价依据 7.2.1 应列出直接及间接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与评价工作有关的文件.报告中未被引用的法规标准不能列为评价依据,而重要的法规标准未被引用,应视为评价报告的缺陷. 7.2.2 应保证引用现行有效的评价依据. 7.3 评价范围 7.3.1 明确评价对象的空间范围、时效范围和其它约定的内容,评价范围包括: a)空间范围:划定评价对象的平面边界;

确定平面边界向外延伸的影响边界;

空间高度以覆盖评价的影响边界为限. b)时效范围:说明与评价类型相关的评价时间截面;

指出规定的评价有效周期;

必要时可声明符合性评价结果仅对现场勘查当时采集到的信息负责. 7.3.2 评价范围应保证评价对象的完整性,应说明范围与非范围之间的衔接点. 7.3.2 评价范围应由评价机构、评价对象和相关方约定的内容. 7.3.3 避免无原则地扩大或缩小评价范围. 7.4 评价对象概况 7.4.1 在评价范围内描述评价对象的特征. 7.4.2 应涵盖自然条件、地址及周边环境、总图及平面布置(功能分布区),有关的生产规模、工艺过程、物料、设备;

以及经济技术指标、组织与管理、人员等. 7.4.3 应涉及与危险源相关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存在的设施、设备、装置;

涉及与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相关的安全设施;

涉及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状况;

涉及主要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人流、物流情况等. 7.4.4 应与评价内容相结合,并真实地反映评价对象实际情况. 7.5 评价技术路线 7.5.1 根据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从 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和 发生事故的破坏性 的角度,引出 风险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