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09-13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QWZC-XJ201831 项目名称:犍为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人:犍为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目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二、总则11

三、询价文件

12

四、响应文件

13

五、询价程序

16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7

七、询价纪律要求

19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0

九、其他

20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22

一、响应函(格式须符合)

24

二、承诺函(格式须符合)

25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6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7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8

六、询价保证金缴纳凭证(票据)

29

七、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9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9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30

一、产品技术参数表

32

二、项目实施方案

33

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4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5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36

一、报价函(格式须符合)

37

二、报价明细表

38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39

第五章 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41

第六章 采购需求

42

第七章 评审办法

48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54 附件:询价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59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国内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QWZC-XJ201831

二、项目名称:犍为县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询价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详见

第六章采购需求;

2、最高限价:18.94万元;

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犍为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支付.

6、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五、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采购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国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询价文件获取方式:采购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如出现询价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通知,请各拟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在询价前注意.

七、报名事项:本项目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八、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9:1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九、评标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犍为县公安局 地址: 犍为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

电话:13908136539 采购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邮编:614400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

电话:0833-4228705 电子邮件: 3242056291@QQ.COM 2018年12月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8.94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文件作无效处理.

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人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一、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产品

(一)本项目如有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和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处理;

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供应商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本采购项目中( / )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二、小微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 是(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1、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监狱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 是( /)/否(√ ) 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特别提醒:如果推荐的拟定成交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价格折扣,我中心将在结果公告中对此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因此请供应商诚信承诺、慎重承诺.因质疑、投诉被认定为非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的,视同为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采购文件中关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5 失信供应商管理

一、供应商在下载本采购文件时,请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发售之日的前三年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的资格性部分提供查询记录或书面承诺,否则作无效处理.

二、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对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扣分(/)进行惩戒,其中:采取最低评标价的,采用报价加成;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实行扣分进行惩戒.

(一)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二)扣分: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

6 询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小写)3000.00元.

1、报价供应商应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现金进账单的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

如果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询价保证金未能到达指定账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询价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任选其一): 收款单位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犍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犍为方舟分理处 账号5105

0169 9001

0000 0009

0002 2237

1601 0400

0043 8

二、谈判保证金退付流程: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或递交响应文件后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单独提交谈判保证金退付申请表.①未成交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见附件)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成交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和1份合同原件至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注意见后移交中心财务室,财务室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付工作;

②查询保证金需告知缴款日期、金额、公司(缴款人)名称、转存银行;

③查询保证金

电话:17765463409,联系人:杜女士.请认真填写保证金退付申请表,申请表填写有误造成不能按期退还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下述方式任选其一),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方式:犍为县财政局监督股

电话:0833-4222947.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任选其一): 收款单位 犍为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犍为县支行 中国银行犍为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犍为支行 账号2237

1101 0400

0430 8

1252 5719

8731 5100

1699 0010

5250 0560

7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供应商询问、质疑询价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和答复.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文件下载咨询、文件内容咨询、评审咨询、 询问和质疑咨询: 采购人

电话:见询件文件公告.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833-4266355 投诉咨询:0833-4223921 犍为县财政局监督股

电话:0833-422294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8 评审情况的公告和成交通知书领取 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名单等将在发布媒体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结果公告在发布媒体上公示1个工作日后,请成交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成交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

电话:0833-4266355或4233201.

9 询价文件包括的内容

一、询价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询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六、采购需求;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10 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

一、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二、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三、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详见本文件

第三章.

11 响应文件 数量要求 正本各壹份,副本各贰份.

12 询价有效期 本项目询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60日历天

13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告与备案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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