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06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信息化产品 入围采购项目(第1包、第2包) 第1包1-1子包塔式服务器(部门级)、第1包1-1子包塔式服务器(企业级)、第1包1-2子包机架式服务器(工作组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磁盘阵列(入门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磁盘阵列(工作组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磁盘阵列(部门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磁盘阵列(企业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入门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工作组级)、第2包2-2子包网络交换机-园区接入交换机(千兆)(入门级)、第2包2-2子包网络交换机-数据中心接入交换机(工作组级)、第2包2-2子包网络交换机-数据中心汇聚交换机(工作组级) 协议编号:18XT-GK-2AB-7ABEF/18-040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 乙方: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2月 国税系统网上交易采购框架协议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甲方)集中采购中心采购,确定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信息化产品入围采购项目第1包1-1子包塔式服务器(部门级)、第1包1-1子包塔式服务器(企业级)、第1包1-2子包机架式服务器(工作组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磁盘阵列(入门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磁盘阵列(工作组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磁盘阵列(部门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磁盘阵列(企业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入门级)、第2包2-1子包网络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工作组级)、第2包2-2子包网络交换机-园区接入交换机(千兆)(入门级)、第2包2-2子包网络交换机-数据中心接入交换机(工作组级)、第2包2-2子包网络交换机-数据中心汇聚交换机(工作组级) 中标供应商之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同意签署《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采购框架协议》,并就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定义及协议适用范围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项目,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统一组织采购,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电子采购.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 乙方:经本次统一采购确定的供应商,也是本次采购产品的总供货商和协调人. 采购人:国税系统,包括省级国家税务局、地市级国家税务局、区县级国家税务局及相关机构. 协议供货商:中标供应商或由中标供应商授权的各地产品分销商、代理商,负责产品的供货及售后服务.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乙方、采购人、协议供货商. 本次招标有效期原则上自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一年,甲方将根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本期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 甲方应对采购人的采购行为负有监管责任,乙方对协议供货商的供货及服务行为负有监管责任.乙方必须对协议供货商统一授权,并出具授权书;

同时乙方应与协议供货商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采购人和协议供货商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乙方对协议供货商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 采购货物及协议价格

1、本次采购产品及价格(详见附件:《中标产品一览表》).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乙方及协议供货商保证按要求提供高质量的采购产品和服务,且不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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