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07-06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 文件 苏财农〔2018〕101号 关于下达苏州市2018年省以上现代农业 产业专项资金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农委(农业局、城乡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助推全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1,请列入2018年 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预算支出科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资金安排

(一)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根据省农委要求,指定安排吴江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省级财政资金2000万元.

(二)支持省级 一村一品一店 创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全面推进 一村一品一店 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2号)的精神,对成功创建2017年度江苏省 一村一品一店 示范村的进行奖励,每个奖励10万元.具体名单参见《省农委关于公布2017年度全省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苏农信〔2018〕1号).

(三)支持农业企业科技创新.开展苏州市 十佳 农业科技评选,对获评企业进行奖励,每个奖励10万元.评选办法、入选具体名单另行发文公布.

(四)鼓励农业企业挂版上市.根据《省农委、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开设 农业板 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产〔2018〕9号)的精神,对年内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 农业板 挂牌成功的企业进行奖励,每家奖励10万元.具体名单以省级公布为准.

(五)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根据《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建设的通知》(苏农产〔2018〕5号)《市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工作的通知》(苏市农产〔2018〕16号)的精神和要求,年内市辖区要成功创建23个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其中吴江区10个、吴中区10个、相城区7个),对成功创建的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进行奖励,每个奖励10万元.具体名单另行发文公布.

(六)支持农业 走出去 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开放型农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54号)的精神,对获得江苏省出口农产品示范企业(基地)的进行奖励,每家奖励10万元.具体名单参见《省农委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出口农产品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农外〔2017〕56号)、《省农委、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海洋渔业局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八批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名单的通知》(苏农外〔2017〕13号).

(七)支持 互联网+ 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 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苏府办〔2017〕276号)的精神,对2015~2018年被认定为苏州市级 智慧农业 示范基地(包括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奖励,每家奖励5万元.具体名单以市农委、市经信委发文公布为准.

(八)支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对评定为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江苏最具魅力休闲乡村的每个分别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对评定为江苏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每个奖励20万元.对评定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三星级的单位,每家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具体名单以国家级、省级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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