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06
杭政办〔2019〕27号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2019年 最美村落建设、农村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上杭县2019年度最美村落建设实施意见》《上杭县2019年农村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上杭县2019年度最美村落建设实施意见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统一部署,现提出2019年最美村落建设实施意见. 实施对象 在总结2018年最美村落建设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为避免重竞争轻实施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乡村不按计划兑现承诺,达不到预期效果的现象,经多方征求意见、专题研究,2019年度最美村落建设采取 双竞争 (即:村庄竞选和项目实施成效竞评)的形式,依竞选名次确定7个村进行同步平等竞争实施,即:白砂镇碧沙村、太拔镇院田村、湖洋镇上罗村、旧县镇兰田村、古田镇竹岭村、南阳镇官余村、溪口镇陈屋村等7个村同步实施.

二、总体要求 1.建设期限:一年.即:凡列入最美村落建设打造的村,建设期限为正式评选结束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方案要求.列入最美村落打造的7个村必须于2019年3月31日前,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集镇改造提升工程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2018〕5号)文件要求,制定科学的、可落地、可操作的最美村落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内容详细清单、各项目投资规模、分月形象进度安排、项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乡镇资金配套等具体情况. 3.进度要求.一季度要求启动项目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详细的实施方案;

二季度完成项目方案设计、设计评审、预算、招投标等工作,季度末项目开工建设;

三季度完成工程项目年度任务的50%;

四季度完成 六个一 项目建设.

三、督导考评与资金补助 1.督导考评.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和落地见效,对列入打造的7个最美村落建设村按照 六个一 的标准制定考评机制,实行平时督导、中期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考评排名落后的2个村滚动列入2020年继续打造,与2020年度最美村落建设村一并进行考评. 2.资金补助.(1)以上7个村庄,经县最美村落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确认项目开工建设的,所在乡镇可以向财政预借项目建设启动资金50万元;

(2)在考评中,如期实现项目建设要求和取得成效且验收合格的前5个村庄,县财政将给予200万元(含预借的启动资金50万元)的 以奖代补 建设资金补助.

四、其它事项 1.列入2019年最美村落建设同步打造的7个村所在乡镇必须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和联系人(4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县最美村落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最美村落建设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最美村落建设有序推进和取得实效. 2.以上7个村所在乡镇必须于2019年4月12日前将最美村落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书面报送到县最美村落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县住建局).同时承诺在6月底前开工建设,无法提交实施方案或无法按时开工建设的视为放弃最美村落建设打造,2020年也不得参与最美村落建设竞争. 3.以上7个村所在乡镇向财政预借项目启动资金50万元后,项目建设没有推动或未实施的,财政将收回预借资金,2020年也不得参与最美村落建设竞争. 4.综合考评结果排名连续2年均排在后两位的村,则取消该村的最美村落村打造资格,县财政将收回项目启动资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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