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本) 项目名称:石粉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芦山县赵勇石粉加工厂 编制日期:二一九年二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 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石粉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芦山县赵勇石粉加工厂 法人代表 赵勇 联系人 赵勇 通讯地址 芦山县思延乡铜头村西河一组 联系电话

13795856661 邮政编码

625600 建设地点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思延乡铜头村西河一组 立项审批部门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 经济商务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2018-511826-41-03-2871158]JXQB-0137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m2) 6666.67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4%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时间

一、项目由来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基础建设得到长足发展,而对建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由于受国内市场天然建材资源稀缺的制约,迫切需要从对其他废料进行再利用,生产合格的建筑材料,满足日益增长的国民经济建设等产业的发展需要.在此背景下,芦山县赵勇石粉加工厂投资50万元于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思延乡铜头村西河一组建设 石粉加工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或 项目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拟投资50万元,租用闲置厂房(原芦山县大川合金厂)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10亩,原有生产设备已拆除,本项目新增破碎机、振动筛、水冲式石粉机及皮带输送机等配套设施设备.达到年产石粉3万吨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芦山县赵勇石粉加工厂委托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 石粉加工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石粉生产项目,属于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产品为石粉,外售作为人造石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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