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06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2019年"安全 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工信民爆函〔2019〕1409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安委〔2019〕5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紧扣"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系统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19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领导,成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生产服务业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发布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众网,向社会发布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公布活动的重点、主题和主要内容,动员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有关企业积极关注和参与.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根据市安委办要求,组织本部门分管领导对部分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点企业、民爆企业开展调研、座谈,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向本企业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防汛防风防旱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组织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提高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三)开展安全发展交流活动.在市安委办组织下,参与探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合作机制.组织区县监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负责人,通过微信线上交流和现场座谈等方式,交流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印发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宣传画,引导民爆企业通过民爆行业微信公众平台的安全视频、图片、文章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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